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The Gift 觀後感

電影製作人 Louise Hogarth  的紀錄片 The Gift 中,詳實的記錄了幾位意圖性感染愛滋病的同志故事;十多年前第一次從 The Gift 紀錄片聽到愛蟲追逐者這一名詞時,當時我自己尚未感染,深覺得這群人瘋了,打從心裡難以了解為什麼會有人意圖想要感染愛滋,而在自己感染多年之間,身邊也出現了幾位自稱為愛蟲追逐者的感染朋友,在更進一步的了解之後並重新看了這部紀錄片,讓我對此一族群有了更深的了解,心中的不解也得到些許的釋懷。


( 英文完整版 youtube 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Rf85eRNze0  )


讓我先解釋何謂愛蟲追逐者(bug chaser)與愛禮遞送者(gift giver),所謂的愛蟲追逐者是指藉由與一位或是一群已知的愛滋感染者發生不安全的性行為,有意圖的希望得到愛滋病之同性戀者;而所謂的愛禮遞送者乃指意圖傳遞愛滋病毒的愛滋感染者,通常傳遞的對象多為愛蟲追逐者或是其他不介意感染的人。

所謂的愛蟲派對(bug party)則是指由3人以上到多至30左右的性愛派對,並且鼓勵餐與者與所有參加的人發生不安全的性行為;愛蟲派對有多種不同的形式,有些是其中只有一個人為愛滋感染者,只有自己本身或是派對的主持人知道其感染狀況,而其他的參予者知道派對中有一位為愛滋感染者,但是並不知道是哪一個人,而派對的進行過程中多數同時伴隨著酒精、毒品的使用,當然,還有不安全的性;而在其他類型的愛蟲派對,其中一個參予者不是愛滋感染者,而其他的人則可能是或確定為感染者,所有的參予者都知道誰是非感染者,而這位非感染者則允許其他感染者與其發生無套的肛交行為。

我個人認為之所以有人會想要「追逐」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愛滋族群從開始到現在,經歷了許多的風風雨雨,在共同經歷的催情下,似乎比其他同志族群下的次族群更來的團結與互助,而部分非感染者因為在生活中覺得格格不入,覺得自己是一個不被認同的異類,進而將成為某族群的歸屬視為一種接納,因為這個非常人能理解的錯綜因素,讓這些非感染者展開其追逐行動,讓他們在確定感染後能夠感到被歸類為某一特殊族群的歸屬感,不再認為自己異於常人。

另一個可能的原因則是因為部分的愛蟲追逐者認為感染愛滋之後就可以不需要再去顧慮安全性行為,認為只要感染了愛滋,就可以一勞永逸,不需要再活在擔心自己感染的焦慮之下,也有些人將之視為一種性愛的解放,但是很明顯地,這些人忽略了如BC型肝炎或是性傳染疾病的可怕,也沒有注意到可能感染其他抗藥性愛滋病毒的困擾。

此外,孤單可能也是其中一個原因,許多的愛蟲追逐者並不想要孤老以終,或是至少希望能夠對自己在面對死亡時的命運有所掌握;每一個人都需要面對死亡,對大部分人而言都相信是操控在老天爺或是上帝的手中,但是也有許多人相信,如果是選擇自殺,或是某種不同型式的慢性自殺,則死亡至少是由自己來做決定,而非假於他人之手中。
 
在該記錄片中的一個愛蟲追逐者承認:「我感到放心了,我不再需要擔心,我還需要小心嗎??再也不需要了。」但是另一位 21 歲的愛蟲追逐者則對其選擇感到後悔:「我犯了一個可怕的錯誤,而且是沒有辦法彌補修正的,感染愛滋毫無益處可言,這是我必須要向大眾說明的。」由此可知,感染前、後的心態可能會有大幅度的改變,很多非自身的經歷,並不是靠想像或是猜測,就能夠100%如己所願,因此在面對可能改變自己一生的決定之時,還是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回想台灣許多的同志轟趴形式,似乎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然而不同的是,該紀錄片中所提及的愛蟲派對,所有的參予者都清楚的知道該派對的狀況,並非一般台灣所熟悉的BBES轟趴(參予者並不清楚其他人的感染狀況,或是多為自行假設推斷),兩者之間雖然大同小異,但是如果論及愛滋感染者權益,被感染者在愛蟲派對情況下感染,是沒有權力控告愛禮遞送者的;然而,無論是站在同志的立場或是感染者的立場,即使參予者是在自己的意願之下行事,如此的派對,絕對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社會現況,其所帶來之後續連帶性影響,包括病愛蟲追逐者未來身、心、靈的調適、愛滋治療的成本或是社會問題的增加,都不是我們現階段可以預見的;我的周遭就有幾位如愛蟲追逐者或是愛禮遞送者這樣的朋友,也經歷過類似該紀錄片中的生命故事,對於愛蟲派對也時有耳聞,如此的異象要如何的去面對與處理,就要看每一個人對HIV的看法,而去尋求下一步的解答了。
 
 

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愛滋妒忌」的陰暗面 - 下


在經過這次的團體經驗之後,讓我不禁更進一步的思考一個更深層的議題,也就是同志族群中愛滋感染者與非愛滋感染者間的分野;我私下詢問了幾個非愛滋感染同志朋友,在他們親近的生活圈中,是否有已知感染身分相異的朋友,只有少數人表示有這樣的好友,而在我把同樣的問題詢問愛滋感染同志朋友時,得到的答案也僅占少數,難道愛滋感染身分也成了擇友條件嗎?

也許物以類聚是人類的天性,大多數人都喜歡跟自己有類似經驗的人相處;對感染朋友來說,與愛滋共生就是一個共同的經驗:無時無刻都要平衡自己的強烈情緒、處理歧視、定期回診與服藥等;而對非感染朋友而言,情況也是類似的:面對同志身分的調適、尋求歸屬感、面對非同志時的壓力等。這些共同的經驗,都讓同志族群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社群連結以及分化。

而這個感染者與非感染者之間的鴻溝,還另外存在著一些較實際層面的元素,就我個人的觀察,許多感染朋友的彈性遠比非感染朋友來得低,除了服藥連帶的可能副作用或是不方便性之外,在就業上也會多所顧慮,沒有辦法100%依照自己的興趣、專長或是意願,從事所期待的工作;此外,感染者對自己本身內化的歧視,也或多或少加寬了鴻溝的距離,試問,你是否曾經在領藥之後,迅速地將藥包收起,或是就近將外包裝全部撕毀丟棄?你是否在閒聊中刻意迴避某些相關的議題,或是以一些代名詞來取代愛滋這兩個字?由於這些內化的歧視,不經意間也讓愛滋感染者與非愛滋感染者漸行漸遠。

回到上篇中團體的討論,非愛滋感染者對於愛滋感染者所擁有之資源的妒忌、或是說氣憤,無論是有意或無意的,多多少少都導致了同志族群中的歧視與偏見,雖然這樣的情況在同志族群中早已存在,身為非愛滋感染者或是愛滋感染者也都早有體會,但是卻是在近期才開始受到部分研究人員的注意,一份2011年刊登於AIDS CARE期刊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男同志族群中愛滋感染者與非愛滋感染者間有越來越加劇的分化,而該分化來自於對他人實際或是認定之愛滋感染身分。」

上述的研究雖然是著重在族群的層面,但是我覺得也可以延伸到較為個人的層面,就以感染身分相異的伴侶來說,兩人之間常常要在需求以及情感間取得平衡,其所面對的壓力以及困擾遠比感染身分相同的伴侶來得多;但是,我們確極少在任何的團體中找到任何針對感染身分相異伴侶的資源,究其原因,也許就在於社群認為這樣的伴侶案例相對較少,且潛意識中的預期心態就是認為,同樣的人應該跟同樣的人在一起,感染身分相異,就不應該交往,這不僅僅是許多非感染者心中的想法,就連許多的感染者也都如此認為。

我在此強烈的呼籲,希望同志社群能夠一同來修復消弭此一早已存在的鴻溝,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是來自於某些人一時的憤怒情緒,但是它確確實實地存在於我們的同志社群中,一些固有的歧視與偏見仍然持續地在堆疊,被害者的思考模式也不斷地在演變,兩者之間不但沒有找到共識,反而只放大了其他人與我們自己本身的差異,而不再將彼此視為在平權運動上並肩作戰的夥伴;要達到這樣的目標需要所有同志族群的共同努力,一起為我們所相信的來一同倡權,以同志所擁有的創造力與行動力來爭取我們的權益。


~~ ~~

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愛滋妒忌」的陰暗面 - 上


前幾天因為工作的關係到中南部出差,閒暇之餘順道至某同志健康中心晃晃,碰巧有幸受邀臨時參加了一個討論團體,在團體中的同志朋友皆來自於不同的年齡階層,我猜測絕大部分都不是感染者,因此便在團體中有意無意的提到近日關於青少年十大死因的相關新聞,引起在場許多參與成員的不平,有人急於將愛滋與同志分割,也有人對於免費治療有所微詞,更有人說道:「為什麼絕大多數的資源都給了感染者,我們這些非感染的同志甚麼都沒有!」不難看出,在同志族群中,似乎早已有許多不同分化的思考脈絡存在。

在這個團體中的成員,幾乎都是有想法且對社群有熱誠的人,但是絕大部份卻都認為愛滋感染者所得到的福利與照護有所失衡,似乎遠比為數更多的同志族群來得更多,不但在醫療上有政府幫忙負擔,更有許多支持團體是專為愛滋感染者而設計,同志朋友的支持團體則相形見少,再仔細想想,全台的同志健康活動中心,背後也都是有一個愛滋相關的社福團體在支持(據了解,目前僅中部的基地已獨立運作,然先前也是由露德來協助建立),那真正屬於同志的中心又在哪裡?(台北紅樓不是一個中心,只是一個聚集地!)

「那些因愛滋而死亡的青少年一定是沒有按時就醫,浪費了醫療資源!」

「我認識幾個感染朋友都賺很多錢,為什麼看醫生可以免費?」

「感染朋友還不是歌照唱、舞照跳,哪還需要甚麼支持團體?」

我忍不住打斷了成員的討論,請大家靜下心來,要大家想想那些必須要靠著急難救助或是社會救濟而度日的感染者、想想那些因為感染身分而在人際或是職場被歧視,無法正常工作的感染者、想想那些因為愛滋所引起的併發症而無法像一般人行動自如的感染者、想想服藥的副作用、想想愛滋的汙名與偏見、想想愛滋告知的壓力等,提醒他們愛滋感染者所感受到的孤立無援,讓他們知道真正受愛滋影響最深的,其實常常是那些被邊緣化、躲在角落不被看到的弱勢朋友;有沒有過得比一般人都還要好的感染者存在?當然有,但這些人畢竟是少數,並不能代表絕大部分的感染者,若因此而否決了感染者的權益,將會使許多在掙扎生存的感染朋友受害。

而由於團體時間即將尾聲,也不希望越描越黑,所以當下我並沒有再做出太多的回應;當天團體的結論,是希望所有有需要的LGBT同志族群,無論其是否為愛滋感染者,在醫療、居住、就學、就業、安養等方面,都應該要享有與其他社會大眾同等的支持與協助;我深深的認為,目前主要的工作,不在於去刪減或是修正現有的服務或是福利,而是在於為所有LGBT族群去爭取更多的機會,在世界愛滋過去的歷史中可以看見,光是自怨自哀並不足夠,重要的是在於倡議以及行動,包括了以整個族群的力量來建構這些相關的服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
 
~~ 未完、待續 ~~

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舞夜十八趴(十) 醉後一夜

周末的夜晚,在夜店當活動企畫經理的我一如往常的在各個包廂間噓寒問暖,「哈囉,我是這裡的經理石皓,今天第一次來吧?Johnny,幫我招待後2一份雞米花。」「陳大哥,好久不見!Sasa,中3的酒水幫我打九折。」無論是熟客或是新客,在我皓哥如大班似的招呼下,夜店的來客總是絡繹不決、生意興隆,老闆對我也是賞識有加,然而即便如此,我卻有一個奇怪的堅持,只要是上班時間,絕對滴酒不沾、些毒不碰,即使理應要跟客人social,我也會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推拖。

凌晨3點多,卸下經理的身分準備下班,來到吧檯問了問今天的酒水銷售情況,眼角瞄到(Gaydar也同時掃到)一位成熟穩重的顧客盯著我瞧了老半天,這位外表酷似港星苗僑偉的輕熟男應該不是常客,因此本著個人的職業本份,相視一笑後便趨前遞上名片,一聊之下才知是安和路某新開張Lounge Bar的負責人Vincent,今天特地來我們店裡取經,在隨意交換了一些心得之後,Vincent便主動邀我到他的店裡坐坐,雖然我心裡真正想的是希望能「更深一層的認識」,去一個比較隱私的空間,但是有個起頭總比甚麼都沒有好,因此便欣然答應了。

搭乘小黃到達安和路時已經快要5點了,一進入該店,只剩一位長相清秀的BartenderGaydar再次警覺響起)在整理善後,Vincent隨即請他(Titan)調了三杯雞尾酒,隨即將鐵門拉下後,三人就在吧台邊聊著從事夜生活行業的總總,在杯酒將盡之時,Titan又送上一杯特調艾碧斯,此時Vincent忽然伸手在我腿上游移挑逗,而同有此意的我心照不宣的任其放肆,但是沒想到平時酒量尚可的夜店經理盡然在這杯艾碧斯下肚後不勝酒力,在半醉半清醒中被兩人攙扶到旁邊的沙發躺下休息。

在片段的模糊記憶中,似乎有感覺到Vincent壓在我的身上親舔我的全身,也隱約看到Titan全身赤裸地坐在我的下部上下移動,更若有似無的感到自己後庭被恣意玩弄,但是這前所未有的醉意讓我完全無力配合,或是應該說「抵抗」會來得更為貼切,如此難得的過程,我竟然毫無感知,意識不清的朦朧之間,知道自己正在與兩個優貨3P,或者應該說被酒後強姦來得更為恰當。

就在這如夢境一般的片刻過後,我慢慢地從醉意中醒來,VincentTitan仍衣著整齊的在吧檯閒聊,我雖沒有衣衫不整、但顯然有被整理過,而臀部以及下體也都隱隱作痛,但是礙於無憑無據,當下也不確定發生了甚麼事,認為自己耽誤了兩人的時間,因此很不好意思的跟他們道了歉,便草草應付兩句離開了現場;回到家後,下體明顯殘留的潤滑液(也可能是其他液體),讓我更確定自己在酒醉的這段期間內發生了甚麼事,我不是不記得一次跟優菜3P的過程,而是時有耳聞的強姦事件,確確實實發生在自己身上,但部分原因是因為自己的欲拒還迎,所以也只好摸摸鼻子,無法怪罪任何人,當作自己不小心而將之拋於腦後。

在事發過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莫名的一場大病讓我感到生不如死,雖然三天後就自然復原,但是也讓我決定接受全身性的健康檢查,同時也私下到匿篩單位接受三合一的篩檢,健康檢查的結果雖然一切正常,但是匿篩結果則不太樂觀,我也開始了長達一年的自我否認期,中間有找機會回到安和路的Lounge Bar去,但是早已人事全非,所以也沒法為這羅生門的醉後一夜當面對質,找出真正的答案。

~~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