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腥星堆瞞天


共同作者 WIN



    自從某臉書社團開始以愛滋以及成癮物質來作為攻擊婚姻平權的武器起,我就一直想表達些什麼,但一直苦於無法找到適當的著力點,來說應該說的、做應該做的。日前,腥星之火開始向助人為本的社福團體延燒,我心裡就知道差不多是時候了。3月27日,該社團發布了一篇貼文(見下圖,不附網址以避免虛長的點閱率助紂為虐),攻擊露德協會所出版的減害手冊,以扭曲的事實與斷章取義的內文節錄,刻意誤導網民;憤憤不平之餘,特與友人WIN合作,共同撰寫如下之回應。



    讓同志能一併適用異性戀婚姻一夫一妻的模式,成功的複製一夫一夫,或是一妻一妻的模式,在世界各地,大多是福利制度較完善、或是經濟水準較優渥的國家前進與努力的方向,而在台灣,似乎已經接近水到渠成的地步,眼看婚姻平權的生米即將煮成熟飯,反同婚的團體紛紛顯露出焦慮、不安、慌恐的情緒,進而轉為亂槍打鳥的攻擊,現在連「毒品」的議題也要拿出來打,還大言不慚地對疾管署嗆聲,宛如清末的義和團般,自以為有神明護體就有恃無恐地排他橫行。





    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今日社會,理當尊重每一種不同意見的聲音,同志相關議題的聲音和訴求,當然應該也一併受到尊重和重視,所有的言論和論述都可以提出來討論,相互站在平等溝通的平台,彼此的辯論也能增進彼此的程度和水準,因此,我們的確樂見滿天星素人連線有這種將「吸食毒品=愛滋=同志」這樣可笑的汙名與抹黑提出的勇氣,但我們也同時希望該連線能提供更多的證據,證明他們的擔憂確屬合理,而非單純的散佈充滿濃濃焦慮氣息的妖言來迷惑群眾。



    當然,不會有任何的人質疑目前在台灣毒品氾濫的嚴重性,毒品的施用、持有、運送、買賣猖獗的現況,確實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全台灣監所內的人數,因為毒品案件而逐年升高(詳情可見矯正署連結http://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3_Report.aspx?list_id=774 ,相信這是一個需要嚴肅且認真面對的議題,而我們也能同理滿天星如同一般台灣的民眾對毒品氾濫的擔憂,但這跟同志婚姻的通過與否,兩者的關聯性在哪裡?甚至更進一步的疑問是,同志婚姻的通過與否與愛滋感染人數以及施用毒品人數的上升或下降的關聯性在哪裡?釋放出如是荒唐理論的滿天星恐怕是很需要解釋清楚的,此外,該理論所引用的論述及文獻資料是否也能公開出來供大家一同檢視?在此,我們也同時提出一個反向思考的問題:如果認為異性戀婚姻的正當性才是減少毒品氾濫與減少愛滋感染人數的「正路」(這不就是現況?),那這個假設依照現況實際反應出的結果,與願景中期待能達到的目的並不盡相同,甚至可說大相徑庭,抑或是說,滿天星能提供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後,毒品與愛滋議題將更加嚴重的證據?亦或是,打壓同志或是打擊用藥文化更能減少毒害和愛滋,如果這樣的假設是滿天星認為正確地、有效地,也歡迎滿天星提出論述與依據來接受公評。畢竟社會科學的驗證是需要經過縝密研究的,絕不是一般素人說了就算數。



    男同志用藥與不安全性行為的次文化,是不爭的事實,但嚴格說,任何一種性向都會有實踐此道的族群,並非男同志之專利,只是男同志彼此之間無懷孕之可能性,所以相對更有理由去實踐不安全的性行為,也因如此,疾管署或是相關行政單位長期抓緊這個族群做反毒宣導或是減害計畫,的確是很合理、也很有效率的,所以每年投入大筆的金額與人力在這上面,甚至是必須更親近一步的接近男同志族群做一定程度的妥協,這絕對是一種策略上的考量;運用較為友善、使之感覺較沒有脅迫的方法來禁毒,站在公共衛生的立場相當合理,如果滿天星認為這樣的策略並不妥,覺得用嚴刑峻法、殲滅同志用藥文化、阻止同婚通過、甚至是打擊同性戀等會是更為有效率減少愛滋與毒品氾濫的方法,也許可考慮加入心有餘而力不足的行政單位,相信它們是不會排斥優秀的人才,公衛絕對能站在維護多數人之身心健康的立場廣納意見,歡迎一起入列讓台灣更加美好。



    而這樣的策略運用,相信也是露德出版的娛樂性用藥減害手冊上的中心主軸,滿天星如果覺得這是一種「引誘吸毒」進而導致作奸犯科的宣導手法,歡迎更進一步的報案舉發,同時也歡迎提出具體的事證,是哪些人能夠拿著露德的減害手冊,根據手冊內容去拿到毒品、買到毒品,然後吸食、引誘施用、販賣,相信這樣就不會被誤會為栽贓抹黑、奧步盡出了。



    而發文中對台中地檢署背書的這個指控,我相信對極欲打擊毒品的司法單位是一大控訴,如果滿天星認為台中地檢有這樣的意圖,亦或覺得不恰當、甚至是提出質疑,我想貴單位可以跟台中地檢署的王捷拓主任檢察官(https://sunshine.jrf.org.tw/profiles/1922)好好的對話一下,王檢察官是在毒品防治的領域非常有高知名度與經驗的,甚至是此次司法國是會議第五組毒品犯罪小組裡成員――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推薦邀請的對象(詳見影片01:02:4801:03:06);以司法國是會議這樣高度的會議邀請,想必是擔憂毒品問題團體想要關注對話的對象,而王檢察官服務過的單位能幫如此爭議的刊物背書,想必其中一定有其過人之處是滿天星所無法理解的,單挑露德來甩巴掌並不公允。



    藥物除罪這件事在追求同婚這條路上,早就被一定程度的噤聲或漠視;事實上,國家目前對於性的開放程度並不自由,甚至是更加嚴厲,諸如刑法239通姦相姦罪(目前已有婦女團體提議廢除,但尚未定案)、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40條(舊法29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21條蓄意傳染、社會秩序維護法91-1性工作專區(實際上無任何地方首長實施)等等對性的箝制都可見一般,而這次同志婚姻也沒打算藉由這場戰役一起來鬆脫這些法條,更別說對娛樂藥物嚴密控管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完全是一個過度打壓娛樂性藥物使用者的立法,用近乎戒嚴的方式掐住娛樂性藥物使用者的喉嚨露德的減害手冊或是疾管署愛滋防治的策略,實質上也是一種為達禁止娛樂性藥物的階段性過程之操作,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能夠成功禁毒,目前,只有美沙冬替代療法還能算得上有減害的特質,但仍然還是在一種公共衛生思維下綿密的行政控管操作,只是用的方法不一樣罷了。上述這些法條仍然硬生生的躺在那裡沒修正或是廢除,哪裡稱得上是開放?如果認為同運這場戰役可以達到藥物除罪,或是當作藥物除罪的試水溫,實在是太看得起這次同婚了。



    總結而論,這次同志婚姻的訴求,實質上只是服務了一群追求與異性戀一夫一妻制式婚姻關係的同志們,或是在婚姻市場上條件較好的一群,同婚的益處並非所有同志皆欣然接受或是樂觀其成,我們所爭取的,只是同樣生而為人的應享權利與義務而已。能呼吸自由空氣的人,很容易忘記沈沒在水面之下的人所承受的痛苦,某些時刻我們都可能是非主流者,在社會價值下,我們都不夠帥、不夠漂亮、不夠聰明、不夠有錢、不夠直、不夠…,我們需要的,其實是更多的同理、體諒和包容,沒有一個生命是微不足道的,盼望上蒼讓未來年輕的生命都能找到自己的天空,活在一個更開放的社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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