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愛滋歧視轟炸連發事件懶人包

結束了兩天的周末假期,在充分的休息後,帶著愉快的心情回到辦公室,與往常一般打開電腦,立刻看到臉書朋友轉發的愛滋相關新聞(2012/09/03愛滋年輕化 新兵、學生感染人數遽增 http://www.udn.com/2012/9/3/NEWS/NATIONAL/NATS1/7338013.shtml ),閱讀完後心想應該又是疾管局的恐嚇宣導預防手段,因此並不以為意,但是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又看到一篇同一媒體所發出的新聞(「一時精蟲衝腦」被傳染大三男痛哭懊悔http://www.udn.com/2012/9/3/NEWS/NATIONAL/NATS1/7338027.shtml),心裡就有些不是滋味,如此大張旗鼓的奇妙恐嚇言論,其實已經默默的為深負汙名的愛滋感染者再次的傷口灑鹽,愉快的心情被破壞殆盡,一副臭臉處理著累積的公事,草草結束了一天的忙碌。

隔天的網路上已經出現了一些不滿的言論在批評著昨天的新聞,沒想到隨之而來的,竟是更多令人難以置信的負面言論(2012/09/04他,17歲驗出感染 10年花300萬公費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3.shtml 林奏延:不安全性行為者 應負一些責任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4.shtml),而讓我感到最不可思議的,是去年才落幕的部分負擔爭議盡然換湯重提(愛滋藥費全免 衛署:應改部分負擔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0.shtml愛滋治療改由健保給付? 健保局:難以承受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22.shtml),這樣的議題當然快速的在臉書以及各大同志相關網站發酵,各路人馬也紛紛做出回應(人權團體:愛滋病治療回歸健保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1.shtml 投票主題:愛滋治療費用,衛署擬改患者部分負擔,你贊成嗎?http://mag.udn.com/mag/news/vote_result.jsp?f_VOTE_ID=2546),可以想見一場腥風血雨的大戰即將展開,許多的感染朋友們耶紛紛表達自己不滿的聲音,同時也擔心著自己的權益與健康因此而被犧牲。

在經過網路的發酵後,當然會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有些不瞭解的民眾買單了衛生署的說法(2012/09/05愛滋藥費部分負擔 網友熱烈討論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0878),但也有許多的明眼人站出來為感染者說話(愛滋患定率部分負擔 醫師:不如回歸健保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0879),沒想到這些理應照顧全民健康的衛署官員們卻仍然繼續出招(男同志藥物濫用 愛滋感染風險最高http://www.cnyes.com/life/Content/20120907/kfmool44jz3ni.shtml),感覺就像是在煽動所有其他民眾的觀感,激起幾乎一面倒的輿論,非要逼迫感染者就範,在不健全的政策以及奇怪了理由之下,部分負擔愛滋治療費用。

是不是要部份負擔,我個人其實沒有一定的堅持,如果能維持現有之方式,或是回歸健保範圍中,由政府全額支付當然最好,全世界大部分的先進國家都是如此,要不然就是有完善的保險制度與配套措施,而事實也證明感染者在沒有支付治療費用的壓力下,明顯有較高的服藥順從率,疫情的成長也會有減緩的趨勢(http://www.thebody.com/content/68936/brazil-expanding-national-hiv-treatment-program-to.html?ap=1100),為什麼台灣政府還要開倒車?為什麼不著眼在應該改善(如落實愛滋教育、推動全面防護等)的地方?反而藉由媒體及輿論的方式,強迫非良善政策的推行,深化愛滋的汙名。

但是如果站在使用者付費的立場,並且不讓社會中那些不瞭解的人以似是而非的觀點來壓迫與打擊感染者,一個月控制在1千元左右的費用,我倒覺得還能夠接受,只是相關的配套措施一定要同時出來,不要讓一些感染者因為要付錢(無收入學生,年長者,無收入者或受刑人等 ),就不願意接受治療,如此一來反而可能會讓疫情更加惡化。

針對這次的新聞事件與發酵,我最不滿的地方是主管機關不經仔細思考的隨意發言,不但有誤導群眾的嫌疑,同時也與世界目前的愛滋政策(愛滋朝零努力,零歧視、零死亡、零增長)背道而馳,其原意雖有可能是為了哭窮,好讓政府能夠多撥點預算,但是這樣的方式,卻傷害並犧牲了我們感染者的自尊與權益,希望有關當局能夠三思而後行。

8 則留言:

  1. "沒想到這些理應照顧全民健康的衛署官員們卻仍然繼續出招(男同志藥物濫用 愛滋感染風險最高http://www.cnyes.com/life/Content/20120907/kfmool44jz3ni.shtml)"

    來自健康新聞網和鉅亨網的這篇報導,並未徵得我同意,就擅自引用我去年10月的部落格文章,而且下了不合適的標題,我已經提出抗議。

    版主的最後一段話,我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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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羅醫師的回應
      我有拜讀過該文章
      所以知道該新聞引用以及標題的部分有誤導與偏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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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也認為這幾篇新聞真的有點無奈, 並不能針對某個性向族群或是歧視病友, 雖然我已經安全過關, 也開始去了解這些事情, 甚至覺得病友還比一般人還來懂著互助或是幫忙, 這也讓我感受在心裡, 在此我也希望各位要好好的照顧自己, 也感謝石浩大大幫我解說與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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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身為病友,真的覺得國家機器對愛滋的態度,只是希望不再感染擴大,但是對於感染者的治療,反而不是第一優先(言下之意是叫感染者不要再傳染給他人,至於你們的身體健不健康,就再說吧)。
    何謂不「安全性行為者 應負一些責任」?原來HIV至今還要分「無辜」跟「有辜」,那為吸菸造成的肺癌是不是也要給付更多的錢?對於自殺者是否公部門或醫療機構就不用再救?
    公衛/醫療體系竟出現這種泛道德論,為醫不分親疏貴賤的醫學倫理第一課,原來在HIV面前也會轉彎,這不就是活生生的歧視?
    不管是否要自費多少,我想我都可以/也願意付得出來,但是想到付錢的背後,不能說出口的理由還是揮之不去的歧視,就非常地不爽...
    如果HIV真的就只是慢性病,可否也請疾管局要求各大保險公司,讓帶原者也可以正常投保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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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謂不「安全性行為者 應負一些責任」?原來HIV至今還要分「無辜」跟「有辜」,那為吸菸造成的肺癌是不是也要給付更多的錢?對於自殺者是否公部門或醫療機構就不用再救?"
      真的說得好!請各種病症一概同視而論!是否可以將此篇引言至club1069>hiv專區,讓那些因為自己亂來,內疚而假道學,認同政府這些言論,支持部分負擔的病友看看,認清自己的權益看替他人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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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還沒開始吃藥,每次院方的個管師談到吃藥,有意無意都會強調吃藥費用超高,說是每天就要好幾千元,聽到這個,我總是心裡掛三條線:這是哪訓練出來的沒知識又愛瞎唬爛的個管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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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用的是據說最便宜的組合,醫院的批價單上面一個月分的藥費超過兩萬,所以個管師可能不是全然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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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IV是法定傳染病,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有健保。基本上都是國家負擔。您看 "非洲小醫師" 彩虹門診嗎?
    只是,藥價過高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哪就是使用 "學名藥"。藥效差不多,品質差一點,價格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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